中国钟表协会关于理事、常务理事、副理事长任职资格


       经中国钟表协会第七届七次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,中国钟表协会理事会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:


   一、 理事
1、原则上应是入会二年以上的会员单位,对协会工作和促进行业发展成绩显著。
2、具有一定实力, 在行业或本地区有一定影响力的骨干企业,以及相关科研、行业组织、管理部门和个人。
3、支持协会工作,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,对不断提升行业自律管理水平,共同推动行业发展和协会建设有较强的自觉性和积极性。


二、 常务理事
1、 原则上应是上一届理事会的理事单位,在理事会中作用突出,对行业发展发挥了显著的带动作用。
2、综合实力强,在行业中具有较强影响力和较高知名度的企业,以及相关科研、 行业组织、管理部门和个人。 
3、坚持改革创新,具有全局观念和战略视野,努力推动行业发展,热心行业工作,参与行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并积极推行。


三、 副理事长

   1、原则上应是上一届理事会的常务理事单位,并对协会建设和行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,做出了贡献。
2、是行业某一领域或某一地区(省、市级)的领军企业,和在行业中具有重要影响的相关科研、行业组织、管理部门及个人。 

        3、坚持科学发展不断创新,为行业发展甘于奉献, 热心协会工作,大局观念强。


中国钟表协会咨询委员会名单


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:张遐龄

咨询委员会委员:吉勤之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赵领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朱维平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刘乃铨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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